孔融让梨的故事最早应见《世说新语笺疏》: 续汉书曰:“孔融,字文举,鲁国人,孔子二十世孙也。高祖父尚,钜鹿太守。父宙,泰山都尉。”融别传曰:融四岁,与兄食梨,辄引小者。人问其故。答曰:“小儿,法当取小者。” 《后汉书·孔融传》李贤注“《融家传》曰:‘年四岁时,与诸兄共食梨,融辄引小者。’大人问其故,答曰:‘我小儿,法当取小者。’由是宗族奇之。” 故事介绍 孔融小时候聪明好学,才思敏捷,巧言妙答,大家都夸他是奇童。4岁时,他已能背诵许多诗赋,并且懂得礼节,父母亲非常喜爱他。 一日,父亲买了一些梨子,特地拣了一个最大的梨子给孔融,孔融摇摇头,却另拣了一个最小的梨子说疲乏:“我年纪最小,应该吃小的梨,你那个梨就给哥哥吧。”父亲听后十分惊喜。孔融让梨的故事,很快传遍了曲阜,并且一直流传下来,成了许多父母教育子女的好例子。 孔融小时候,不仅学习勤奋,而且善于思考。父亲外出拜客总是带着他去。10岁那年,他随父亲来到洛阳。正逢洛阳太守李膺大府内走。这时守门人忙把拉,问道:“你是哪家小孩,到一边玩去!”孔融严肃地回答说:“请你们进去通报,山东孔融来访。”守门人见他一本正经,也不知是什么来头?笑着问:“小公子,可有红贴?”孔融说:“我家和你家主人世代交往,又有师生之谊,无需红贴,只管通报。”守门人怕慢待贵客,只好进去通报。 这时李膺正和许多文人雅士交谈,听了通报,一时想不起这位孔融和自己家庭是什么关系,只好哈哈:“请进!”小孔融兴冲冲走进大厅,一边向主人问候,一边拱手招呼各位来宾,态度不亢不卑。李膺一边让座,一边打量着这位俊才少年,心里好生奇怪:这小孩从未见过面,而他为何自称通家呢?于是,李膺问道:“小公子,你说我们两家世代交情,我怎么想不起来啊!”孔融微笑着说:“500年前孔子曾经问礼于老子,孔子姓孔,老子姓李,说明孔、李两家500年就有师生之谊。今你性李,我姓孔,也是师生关系,我们两家不是累世通家吗!” 孔融语出惊人,在座客人无不暗暗称奇。 太守李膺不禁哈哈大笑起来:“小公子真神童也。”唯有太中大夫陈韪不以为然,冷冷地说:“小时候聪明的人,长大后未必有作为。”面对挑战,孔融笑着说:“这样说来,先生小时候一定很聪明。”这一巧妙对答,弄得陈韪面红耳赤无言回对,暗暗坐在一旁生气。孔融则目不斜视,装着大人模样,一本正经地喝着茶,引得众人哈哈大笑。 人物介绍 孔融(153~208),字文举,东汉时期鲁国(山东曲阜)人,东汉文学家。是孔子的第二十世孙,他是泰山都尉孔宙的第二个儿子。灵帝时,辟司徒杨赐府。中平初(185),举高第,为侍御史。后辟司空府为僚属,拜中军候,迁虎贲中郎将。后因忤董卓,转为议郎,出至黄巾军最盛的青州北海郡为相。兴平二年(195)领青州刺史。曹操迁献帝都许昌,征孔融为将作大匠,迁少府。因不满曹操雄诈,被奏免官。后复拜太中大夫,退居闲职,好士待客,座上客满,奖掖推荐,声望甚高。终为曹操所忌。 孔融著有,《隋书·经籍志》载《孔融集》9卷,已散佚。通行本有《汉魏六朝百三家集·孔少府集》 1卷。孔融文又见严可均《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·全后汉文》,其诗又见丁福保《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·全汉诗》 孔融四岁的时候,某年某月,正好是他祖父六十大寿,来客很多。有一盘酢梨,放在寿台上面,母亲叫孔融把它分了。于是孔融就按长幼次序来分,每个人都分到了自己就得的一份,唯独给自己的那一个是最小的。父亲奇怪地问他:"别人都分到大的梨子,你自己却分到小的,为什么呢?‘孔融从容答道:"树有高的和低的,人有老的和小的,尊敬老人敬得长辈,是做人的道理!"父亲很是高兴。 延展故事 美国有一位心理学家在全美选出了50位成功人士和50名罪犯,分别给他们写信,邀请他们谈一谈自己的母亲。有两封回信给他的印象特别深。这两个人谈的事,都与“孔融让梨”有关。 一封来信是这样写的:小时候,有一天,妈妈拿来几个苹果,红红的大小不同,我一眼就看见中间的又红又大的,别提多想得到了。妈妈把苹果放在桌上,问我和弟弟:“你们想要哪个呀?”我刚想说要最大最红的那个,没想到弟弟抢先一步把这话说了出来。妈妈听后瞪了弟弟一眼,责备他:“好孩子,要学会把好东西让给别人,不能总想着自己。”一听到这个话,我马上转过弯来了,改口对妈妈说:“妈妈,我想要最小的,把大的留给弟弟吧。”妈妈听了很高兴,就把那个大苹果“奖”给了我。从此我知道了,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,不能直接说出来,要学会说谎。以后我学会了打架、偷、抢,只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,就不择手段。直到现在我被送进了监狱。这是一名犯人写来的信。 第二封信是一位叫约翰的成功人士写来的,信中说:小时候,有一天妈妈拿来几个大小不同的苹果,我和弟弟们都抢着要大的。妈妈把那个最红最大的苹果举在手中,对我们说:“孩子们,这个苹果最红最大最好吃,你们都有权利得到它,但大苹果只有一个,怎么办呢? 那咱们做个比,我把门前的草坪分成3块,你们3人一人一块儿把它修剪好,谁干得最快最好,谁就有权得到它。”结果我干的最好,就赢得了最大的苹果。 这与其说是美国版的“孔融让梨”,不如说是“约翰争梨”。要说一个故事就能决定一种人生,显然是极而言之;但要说母亲的观念和做法对孩子的一生没有影响,也不实际。事故的真实性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它提供给我们的启示。 在“约翰争梨”的故事里,,约翰和他们的兄弟无论年龄多小,都是他们妈妈眼中拥有独立人格和意志的“人”,而不是可以任由成人意志驱使安排的“屁孩儿”。“约翰争梨”,正视人的天性和权利,通过制定和执行规则,实现了人的权利和义务之间、个人利益诉求和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统一。 当然,这种“争”,是“明争”,不是“暗斗”,更不同于抢、夺。它必须在两个条件下进行,一是有一套大家认同的规则,二是有“裁判”监督规则的执行。 西方教育对孔融让梨的看法 在西方的教育体系中,孔融让梨显然不符合他们对学龄前儿童的教育理念,西方学者普遍对此进行了实验。在传统的西方家庭中,一位家长为了观察孩子们之间的友爱程度,把大小不同的苹果放在桌上,任由他们挑选,在挑选的结果出来以后,家长表扬了那位选的最小苹果的那位孩子,而对那位挑选了大苹果的孩子进行了批评,其实在挑选的最初,那位选择小苹果的孩子也是想选大苹果,但他懂得选小的更能赢得大人的青睐,从而违背自己最初的意愿选择了小苹果。 而这在某种程度上给了那些受批评的孩子一些启发,间接导致了孩子们学会了撒谎,过早接触了一些不良的信息。最终孩子们长大后都走上了违法的道路,然而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另一个家庭,却发生了不同结果,家长鼓励挑选小的苹果的孩子,赞扬他们的友爱精神,并且表扬挑选大苹果的孩子,称赞他们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,显然这些孩子长大后都有了不一般的成就。从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并非孔融让梨就一定能造就一个圣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