榴莲永远是被争议的东西。按照热带排名,榴莲被封水果之王。但是,榴莲不许带上飞机,甚至一些国家将在公众场合吃榴莲视为非法。 榴莲是治虚寒的很好补品,有位医生说,最幸运的就是体质虚寒的人能够嗜吃榴莲。但是虚火旺的吃了榴莲就是祸事了,不过可以用山竹化解,据说山竹是至阴的水果。 最最可怕的据说是糖尿病人食用榴莲以后饮用白酒,据说必然导致心脏病发作。 早些年,榴莲是超市水果柜台里奇异的东西,奇形怪状,臭不可闻。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要吃这个东西........ 后来,听说这个东西好吃。于是,一次出差深圳,我花了30几个大洋,请一帮同事吃这个怪物。在新一佳,我茫然看着这个怪物,不知怎样辨别生熟。一位孕妇竟然主动告诉我什么样的好,他们离开的时候,听着她对她先生说,榴莲太好吃了,总是想着要吃......榴莲,让我感受到被妖魔化的这个移民城市的人的热情——既然举目无亲,大家理应互相帮助。 分食榴莲的场景就非常搞笑,一位吃了3口,一位落荒而逃,剩下一个尴尬的东家,为了充面子,勉强吃了半囊,然后收到冰箱。 第二天,想想花了30大洋,不能白白扔掉,于是又吃了一些。奇怪,不是那么难下咽了,似乎味道还能接受。 第三天,我一口气把剩下的消灭了!觉得榴莲似乎还是一种不错的东西。 曾经与一位台湾人讨论吃,他的观点耐人寻味:吃也是人生的一种学习过程。吃榴莲,绝对是一个学习的过程! 那次回来的时候,我和同事用3层饭盒藏起榴莲肉带上了飞机,呵呵,一位漂亮的北方女警一路上都在唠叨一句话:我打赌,一定有人带榴莲了........ 于是,太太的学习过程开始了: 第一天:“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买这个东西,而且还这么贵,说实话,味道实在一般。。。。” 第二天:“这个东西还是可以尝尝的。。。。” 第三天:“唉,买的太少了!真好吃!” 于是,购买榴莲成了我逛超市的一项任务,每到榴莲打折的时候,一定要去抢购一下。 一个刺如铠甲的怪物,用利刃剖之,如果迎刃而解,就是熟透的。里面是几囊如絮或者如面包的肉,如若熟透,甘甜透入心脾,却又有一种食肉的快感。这个,就是榴莲。 |